金堂县新能源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金堂县新能源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成都市金堂县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成都天府水城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成金大道2888号1-5号 | 028-84977373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四川东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津县五津东顺河街97号 | 028-37690889 | |||||
成都鑫永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金堂县赵镇成金大道2880号1栋1-4、1-5号 | 028-67380018 | |||||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1号 | 028-8338108 | |||||
签约合同金额(其他价格形式) | 工程建设费:按预算控制价下浮3.5%;设计费:按(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9%。 | ||||||
签约合同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202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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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整体移交,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等全过程工作。 (1)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出具屋顶荷载鉴定报告、系统接入方案、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参加竣工验收(不含竣工图编制)等本项目建设、投运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及交付标准以发包人的相关要求为准。
| (1)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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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本项目规划光伏及储能配套:总安装面积约 39.92 万㎡,安装功率约为 60MW;储能部分共计 6 个点位建设储能设备,单个安装功率约为 1MW,共计安装 6MW。充电桩:计划以金堂县为中心,规划约 100个充电设施点,新建共计 1600 个充电桩,其中直流一体化充电桩(双枪)(60kW及以上)100 个、直流一体化充电桩(单枪)(60kW 及以上)300 个,交流一体化充电桩(单枪)(7kW)1200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959 个(安置小区充电桩 629 个,公共充电桩 330 个),专用充电桩 641 个(交通充电桩 18 个,物流充电桩 16 个,学校充电桩 378 个,医院充电桩 39 个,政府事业单位充电桩 190 个)。 | ||||||
项目经理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 | 证件及证号 | ||||
王启明 | 建造师证(川 2512011201247752) | 肖超 | 职称证(20190083422) | ||||
设计负责人 | 证件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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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艳 | 资格证书(DG10510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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